為什麼要提到這兩種不同的策略?因為這兩種策略是矛盾而不相容的,你不能又想要獲取越多使用者越好,又同時限制你產品的觸及面,只吸引到目標的客群。
最近的一個例子就是Google Assistant,這是Google新推出的像Siri的手機語音助理,以Google人工智慧技術在整個業界的領先程度,我個人相信這應該是市面上最棒的手機語音助理。但同時,Google也自己開始做手機。問題來了:
請問Google應該把這樣優秀的軟體服務,當成一個賣點,來增加購買自家手機的誘因嗎?還是支援越多的手機越好,因為這樣才可以觸及越多的使用者呢?
一開始在推出的時候,Google大概是想要提供自家手機一個賣點,所以發表在自家出產的Pixel Phone上面。結果在五個月之後,又開放給所有Andorid廠商,只要Andriod是最新的兩個版本都可以使用,這就是策略選擇的游移不定:你只能在水平的,或是垂直的策略中選擇其一。